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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工作提示指导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时间:2024-10-11 来源:宣传训练处 分享:

  为贯彻落实9月13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9月23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工作提示,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安排。

  工作提示指出,要加强开通复审业务培训机构的备案管理。对培训场所、设备、师资等关键条件达标的培训机构,由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将有关材料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经审核合格,可以暂时开通复审业务,缺少消防备案手续的一律暂停系统账号。要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经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核查,坚决清退明显不符合《基本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或者不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培训机构。对于主动退出培训市场的培训机构,予以注销账号处理,不再对其执法检查。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未退出的培训机构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执法检查记录。省应急管理厅将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要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获准开展业务的培训机构,应确保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和身份验证签到设备。要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全过程监管,确保线下培训全过程录像、线下培训学时达标、线上实时签到。要建立培训计划申请审核发布机制。培训机构提前提交培训计划,经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培训班次详情及实时报名情况同步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更新。要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注重收集梳理执法检查中遇到的培训“走过场”、无证上岗、假冒证件等典型案例并及时曝光,形成深入持久的敲震效应和震慑氛围。要加快推进培训机构建设。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核查,特别要准确理解把握消防验收检查要求,将培训机构消防检查或验收材料纳入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在具备各项必备条件的同时,还应注意实操场地的规划布局建设和实用功能,争取年底前各地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