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强调
落实防灭火责任 加强火源管控 筑牢人民防线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春季防火紧要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森林火灾。3月20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当前和清明、“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应急管理部部长、国家森防指副总指挥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方面深入开展火源管控治理,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和救援能力建设,协同高效应对处置重大火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西南地区持续干旱,华北地区晴热少雨,一些地区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采取更坚决果断和更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全力筑牢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加强火源管控,筑牢人民防线,切实把责任落到基层末梢。要突出重点管、压实责任管、严格手段管,严格农事用火、生产用火审批,加大常态化巡护、全天候巡查;切实用好林长制考核指挥棒、网格化管理和乡镇、村组抓好末端防控工作的有益经验,发挥联户联保作用,层层压实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监测,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大众化宣传平台,高火险期及时滚动发布防火安全提示,在重点部位增设宣传标语横幅、户外广告,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推动森林草原防火进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治引导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的危险用火习惯;对近期发生的火灾依法依规坚决处罚,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及时通报肇事者处罚结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发声、权威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林长制”,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各级森防办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衔接好“防”与“救”链条;各经营单位要加强全周期管理,切实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要深入暗访查找问题,强化隐患排查,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移交问责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今年国家森防办将继续开展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强化跟踪问效。
会议强调,要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高火险区域和重要目标,组织重大风险研判和滚动研判,加强精准预警和短临速报,立足“打早、打小、打了”系统做好各项准备。立足极端情况统筹力量资源,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航空救援力量和地方专业扑火队三支力量的专业优势,形成救援合力,统筹各类力量向高火险区靠前部署、精准前置,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确保火灾发生后能调集最近、最快、最强、最足的力量参与扑救。突出专业指挥狠抓扑火安全,全力守牢安全底线,始终把救人和保护重要目标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制定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对重要保护目标提前设置多重保护防线。要持续夯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大力提升基层防灭火能力,抓紧完善基层应急机制,聚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乡镇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基层主体责任意识。
会议同时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频发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改。城镇燃气方面,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全面推动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切实解决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消防方面,要彻底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矿山方面,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8条硬措施,下大力气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道路运输方面,要深入开展隧道、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三超一疲劳”查处,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渔业船舶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提升专项精准预警,提升海上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危化、工贸、烟花爆竹以及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化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国务院安委办要结合目前正在各地开展的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群众身边风险隐患的督导检查,切实把安全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
郝军辉、彭小国等部领导出席会议。国家森防指成员单位联络员,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各省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管理厅(局)负责同志,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