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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对洛阳市偃师区应急管理局
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时间:2024-02-01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水平,1月30日,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对洛阳市偃师区应急局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洛阳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市局法规科室和老城区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偃师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有关同志参加指导活动。

省应急管理厅对洛阳市偃师区应急管理局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会上,洛阳市偃师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简单介绍了单位基本情况,详细汇报了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及有关成效。老城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交流了创建全省服务型执法标兵的历程及经验做法。老城区应急局与偃师区应急局结成帮扶联系单位。参加活动人员查阅了偃师区应急局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相关工作材料,并提出下步改进工作的意见。

  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对洛阳市偃师区应急局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树牢服务理念。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将服务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应急管理工作各方面,将执法、管理和服务三者融为一体。三是对标对表创建。要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五项标准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创建举措,不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走深走实。四是提高工作水平。要持续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实施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展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