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办通知
时间:2023-11-02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近期,省安委会办公室收到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督促三门峡开展新310国道隐患治理的请示》。经研究,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市辖区内新310国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督办。
请你市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道路通行安全。整改落实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公安厅。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