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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视频会议

时间:2023-09-26 来源:应急指挥中心 分享:

  9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对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中秋、国庆双节连续,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风险隐患增加,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应急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应急就是应战”的临战姿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高标准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视频联通制度,确保能够随时通知、随时连线、随时调度。要保持通信畅通,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参加事故现场处置的领导要及时接听厅指挥中心电话,及时反馈现场救援处置进展和人员伤亡情况。要当好“千里眼”“顺风耳”,及时高质高效做好应急处置。

  会议强调,各级应急指挥中心要责任上肩,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一要突出重点,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煤矿、交通、住建、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对爆炸和学生溺亡事故事件要及时报告。二要提高首报信息时效性。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形成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工作习惯;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事发后30分钟电话报告、1个小时书面报告的要求,对要求核实的突发事件,要20分钟电话反馈、40分钟书面反馈;对正在处置的较大或可能演化为较大及以上的突发事件,要边处置边报告;要优化信息审批程序,精简首报内容,争取随接随报。要按照《河南省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文旅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长效机制。三要做好工作报告。9月29日至10月6日每日16时前,各单位要将假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综合系统”报省厅,内容为累计派出工作组数量,检查企业(单位)数量、排查隐患数量、已整改数量。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级24小时值班制度。9月28日12时前,要将中秋、国庆假期和10月份值排班表录入“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假期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主任不得离开办公区域,值班员应在岗值守,及时接听电话、接收值班系统信息,随时传达视频和系统通知要求、做好视频调度准备,紧急调度时,带班领导或值班主任应在5分钟内赶到指挥中心。要科学安排值守力量,确保值守人员熟悉值班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值班业务,做到在岗履职要加强对所辖县(区)应急局值守工作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厅指挥中心将于9月28日至10月6日对各市、县(区)应急局值守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10月份应急值班通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指挥中心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各县(市、区)应急局指挥中心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