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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主题安全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8-31 来源: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 分享: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提升和常态长效管理,研究决定在全省工贸企业组织开展“主题安全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设立主题安全日

  每月第一个周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为下一个周一)为全省工贸企业“主题安全日”,结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工贸企业围绕主题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全面推动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重点活动

  全省工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每月“主题安全日”的活动主题,围绕主题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气候特点、市场变化、生产安排等情况,精准研判当月重点安全风险并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按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分工,当天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历史上当月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和针对性应急演练。

  (四)各车间组织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一次 “一备三查”(做好工作准备,检查知识技能、检查工具装备、检查周边环境),指导督促危险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各班组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岗位“事故假想”,指导督促从业人员了解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防控要点和应急措施。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日主题和生产经营实际组织的其他活动。

  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企业情况统一指定安全日主题,督促小微企业从以上活动中选取一项或者多项活动统一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规上先行,小微试点推进。全省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从2023年9月起全面开展“主题安全日”活动;对小微企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区)可以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行。

  (二)贴近生产实际,鼓励企业创新。在统一学习、统一研判、统一警示、统一演练和抓好危险作业“一备三查”、一线从业人员事故假想的基础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三)加强指导督促,保证活动效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主题安全日”活动的指导,督促企业每月明确主题、制定方案并严格实施,抽查企业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等。鼓励各地适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座谈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

  (四)定期调度推动,及时总结反馈。省厅从2023年9月起,每月将定期调度各地工贸行业“主题安全日”活动情况,并纳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的要及时约谈通报。企业每月10日前将活动简要情况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每月15日前将指导督导情况报省厅工贸处。

  联系人及电话:顾向明,康健;0371-65919819

  电子邮箱:hnshengjusichu@163.com

  附件: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研判参考表.docx

  2.一线岗位安全风险事故假想参考表.docx

  3.危险作业现场风险“一备三查”表.docx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