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局队合一”打造“商丘模式”
——商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纪实
作为河南省的“东大门”,商丘市自2021年以来,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先行先试,在市级及所辖10个县(市、区)高标准建设执法队伍,全部实现“局队合一”,并在全市198个乡镇(街道)设立应急管理执法中队,破解一系列执法老大难问题。
今年3月下旬,伴随《商丘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量化评价实施细则》《商丘市应急管理“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指引》《商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商丘市在打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商丘模式”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深化执法改革赢得广阔空间。
近两年来,该市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不等不靠,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县执法改革政策,深入推进“局队合一”,用心用力打造执法改革“商丘模式”。
问:何为“商丘模式”?
答:一队、两团、三室、四中心、五大队、六机制
站在商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的门前可以看到,与执法支队标牌并列的还有商丘市应急管理“局队合一”综合行政执法宣传训练中心、法律保障中心、技术服务中心、装备保障中心的标牌。“这四个中心既是局里的单位,也是执法支队的支撑单位,为执法支队提供服务保障,这是我们深化‘局队合一’的重要举措。”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执法支队支队长李中须告诉记者,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商丘市逐步形成了以“一队、两团、三室、四中心、五大队、六机制”为特征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商丘模式”。
“一队”即“局队合一”。商丘市、县两级全部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执法支队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支队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并设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督察兼执法支队副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执法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设5正、5副,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11个增加至30个。同时,该市应急管理局将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理,统一编组参与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全市各县(市、区)均参照市级落实“局队合一”,执法编制均达到20个以上,并统一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和执法装备。全市198个乡镇(街道)均在综合执法大队中设立应急管理执法中队,明确3名至5名专职人员开展工作。
商丘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督察兼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董杰表示,通过深化“局队合一”,商丘市、县两级在地方编制限定内,增强了执法力量,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两团”即建立专家服务团、法律服务团。执法支队遴选聘任涉及工贸、危化品、燃气、电力、消防等13个领域的105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为企业“问诊号脉”开展风险隐患“体检”服务,为执法检查提供专家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邀请律师参与研究、论证依法行政工作,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室”即建立调查询问室、案件管理室、案件档案室。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备案、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董杰表示:“支队通过完善执法流程图,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法依规归档保存执法过程记录资料,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四中心”即建立商丘市应急管理“局队合一”综合行政执法宣传训练中心、法律保障中心、技术服务中心、装备保障中心。执法支队建立宣传训练中心,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建立法律保障中心,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建立技术服务中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数字化管理贯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建立装备保障中心,为执法工作所需的移动执法设备和新兴执法装备提供保障服务。
“五大队”即建立5个执法大队。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坚持交叉编组、以老带新,成立5个执法大队,联合实施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每个大队配备2名专家,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
“六机制”即建立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制,建立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建立“制度先行”机制,建立执法对象精准、执法事项精准、执法方式精准、处罚惩戒精准“四个精准”机制,建立“监管+服务+执法”机制,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这些机制犹如四梁八柱,撑起、织密了执法工作的整体框架,确保执法改革始终朝着高质量的方向不断推进。”李中须说。
随着以“局队合一”为主要特征的“商丘模式”的深入推进,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由改革前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64人,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由原来的118人增加至275人,乡级落实执法中队人员928名;行政执法业务由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扩展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防震减灾和灾害救助等业务,标志着高标准组建执法队伍迈上新台阶、步入新阶段。
再问:如何把执法改革往深里推?
答:结合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举全局之力抓好“一把手工程”
在进行执法改革之前,作为一个有着超过1000万人口的农业大市、经济大市、新兴工业城市,商丘面临着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少、执法力度弱、执法不规范、执法范围窄、体制不顺等诸多难题,执法工作成为制约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瓶颈。
“那个时候,执法力量被摊薄,远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执法力度大打折扣。”说起以前遇到的执法难题,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胡林颇有感触。
“面对问题,我们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的指导下迎难而上,将执法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局长牵头抓,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日常汇报、专题汇报、书面汇报相结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和分管市领导的支持,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编委会专题研究推进执法改革。”李中须说。
在持续努力下,商丘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县、乡执法体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市委编办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重构“三个体系”(权责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运转高效的基层综合指挥体系、充满活力的执法队伍体系),解决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在执法改革中,商丘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创新举措,建立专家服务团、律师服务团就是代表之举。专家服务团由105名资深专家组成,聘请该局一名有着十余年安全监管经验已退休的副局长担任团长。专家服务团在日常配合执法检查的同时,建立专家和企业交流微信群,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和“体检”服务。律师服务团由河南永秀律师事务所的数名律师组成,他们轮流常驻支队,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监督和支持,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刚表示,“我们几乎和支队的所有人都加了微信,可以随时解答大家在执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有了专家和律师两个团队为执法人员保驾护航,商丘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不断突破瓶颈,“我们在执法中更能挺起腰杆,硬起手腕,甩开膀子,大胆开展执法了。”胡林表示。
在打造执法改革“商丘模式”中,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局队合一”这个关键下足功夫、做足文章,举全局之力抓执法,以全局资源促执法。该局按照“监管+服务+执法”于一体的思路,让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支队任职,并建立业务科室和支队的协调联动机制,集中人员和力量向执法工作倾斜,实现了“局”和“队”产生“化学反应”,真正融为一体、形成合力。
伴随“商丘模式”的持续深化,商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市县两级11支执法队伍全部实现机构升格、编制增加;在全省首个出台《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量化评价实施细则》,率先制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定人员配置、标志标识、功能布局、制度建设、系统运用“五个标准”;创新设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督察岗位;执法改革开展以来,该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43家,监管处罚达1065万元,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0起,实现零的突破。该市以行刑衔接工作倒逼严格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执法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虽然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应急管理事业不断发展,执法改革依然在路上。在现有的基础上,我们将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李中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