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郭慧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经济的性能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社会保有量持续上升,但是,由于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针对这一问题,近几年,我们消防部门高度重视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持续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建车棚、清楼道、打违法、抓宣传等工作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管理制度。在《河南省消防条例》中,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同时,在法律责任一章还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2018年,提请省人大将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内容纳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纳入物业管理职责,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监督事项清单。今年年底前,将提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电动车的充电产品、充电场所、充电安全和消防管理等要求,并紧跟科技发展步伐,探索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及智能算法、充电监控平台逐步实现电动车火灾预警、管理联动的新模式。

  (二)发动行业部门,实施综合整治。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三年行动七类重点领域治理内容之一,明确由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分工负责,发动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从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推动各类住宅小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建设。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集中约谈各类生产流通领域企业5676家;推动自然资源、住建部门严把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关,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纠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充电问题。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高层建筑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自查和重点排查。

  (三)结合小区实际,力促车棚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居民住宅小区和电动自行车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棚建设,各居民小区按照“多点建桩建棚、安全经济便捷”的原则,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各省辖市政府先后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保有量达到52万个,有效缓解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四)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责任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统一印发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在小区居民楼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新媒体推出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消防公众号,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提示短信,常态提醒居民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纳入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提示信息,督促提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们在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居民住宅小区和电动自行车量大面广、隐患动态性强,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使用,车棚建设选址、资金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手段和更加高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水平。

  (一)不断强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住建、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在新建小区审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将电动自行车棚建设纳入综合评定范围,力争从源头上解决没有电动自行车棚或充电桩不足的问题;在火灾调查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质量问题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等情况,及时函告市场监管、房管、电力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坚决依法查处,形成整治合力,防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在不同环节蔓延。

  (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层级检查”机制,行业部门、基层网格、物业企业三级共同发力,紧盯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全链条,坚持从严执法,全面治理居民小区门厅、楼梯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回潮反弹。

  (三)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依托目前全省正在推广建立的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利用日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时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清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履职情况的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加大防火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物业企业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及时上报消防部门或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四)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坚持每年分级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消防意识,督促落实消防职责。协调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常态发送消防提醒、跟踪曝光消防违法行为,警示提示群众电动自行车在门厅、走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或飞线充电的火灾风险。推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在门厅、楼道口等明显位置,张贴提示性标语、挂图,时刻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利用居民小区电子屏幕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和宣传片,切实引起群众的警醒和关注。发动基层网格管理人员和居民楼院长,采取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讲授消防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应急管理厅0371-65919762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0371-66615235

  2022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孟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