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250528号提案的答复
李高鹏、米立伟、朱明甫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提案》收悉,提案中关于加快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我省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快速起步,出台加氢站审批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为车辆示范运营提供保障的建议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氢气作为新型燃料,燃烧热值高、零废气排放,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未来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郑州城市群作为继北上广之后第二批入围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城市群,对于河南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换道领跑、加速布局氢能与储能未来产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由于氢极易气化、着火、爆炸,如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规范氢气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也就成为开发氢能的关键。省应急厅重点负责氢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据统计,全省现有氢气生产企业35家,氢年产量超过46亿Nm3,除直接用于化工生产和使用外,副产氢能较多,具备支持氢能燃料汽车示范应用的条件。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氢气企业安全稳定生产。一是关口前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和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园区安全条件,严格氢气建设项目进入省级化工园区,严控安全设计水平低、自动化程度低、工艺风险高的氢气项目在我省落地入园;二是攻坚治本,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老旧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风险治理方案,逐项攻坚提升;强化特殊作业风险管控和承包商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整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问题,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异地检查,推动包保责任制落实和线上线下融合监管;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学历素质限期达标。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年内实现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全覆盖;四是深化应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构建“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为目标,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优化功能、拓展应用、联网管控,随时掌握预警信息,加大线上巡查执法力度,强化对企业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的监测监控。
随着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快速推进,规范加氢站建设、审批和管理已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经了解,在国家、各省级政府政策引导下,广东、山东、山西、湖北、湖南、吉林、辽宁、河北等地多个省辖市已出台加氢站建设及经营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加氢站建设审批、经营许可核发、运营监管和安全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实施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一是2020年11月12日印发了《河南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河南省示范城市群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新能源汽车联席办〔2020〕12号),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加氢站设施建设。二是2021年11月18日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要求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机制,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监管细则和专项规划。目前,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起草《河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征求意见稿)》《郑汴洛濮氢走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加氢站建设有关要求。
按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郑州城市群相关省辖市政府参照汽车加气站管理办法,正在积极制定出台加氢站建设和管理相关规定。新乡市已经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氢站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2〕21号),对加氢站规划建设、审批流程、运营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提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市城管局)负责汽车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发改、公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协同推进,具有很强操作性。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濮阳市等地已经起草加氢站建设和管理相关规定,正在征求意见。
我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一是制定《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豫安委〔2022〕12号),明确加氢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审批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消防总队、生态环境厅、气象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现有氢气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三是积极引导化工企业副产氢气在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鼓励、支持利用风电、水电、太阳能等制氢装置建设投产。
再次感谢你们对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你们对我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 王鹏
联系方式:0371-65919775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