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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应急管理局找准三把“钥匙”
打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新局面

时间:2022-11-16 来源:嵩县应急管理局 分享:

  近年来,嵩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围绕安全抓执法、抓好执法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水平稳步提升,行政处罚金额连续三年有提升,安全生产事故连续三年“双下降”,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一把“钥匙”:找准能力之钥、完善机构、培育队伍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打造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根据《嵩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嵩县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近年以来,通过采取招录公务员、“高层次人才”引进、安置转业士官、选调乡镇人员等方式引进人才,通过组织执法比武等方式对新进执法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促进年轻干部持续成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和“五项执法”要求,严格履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各项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全年无一份行政复议、无一起行政诉讼。

  第二把“钥匙”:找准责任之钥,齐抓共管、合力共赢

  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也不可避免涉及到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各部门之间不具备各自以外领域的执法权、专业能力,往往造成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为了协同推进监管的联动,从根本上消除监管盲区,嵩县应急管理局多次协调推进,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协同配合、线索共享、联动合作。利用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复杂隐患整改,合理分工,明确牵头与协调单位,使得隐患整改工作得以迅速推进;联合市监、公安、城管、供销社、属地政府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工作,共同发挥执法力量;再到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监管绿色矿山、矿山“打非治违”工作修复等工作。执法模式实现了“各扫门前雪”到“共扫门前雪”的重大转变,充分体现了合力共管,共管共赢的理念。

  第三把“钥匙”:找准服务之钥,破解难题、树立威信

  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是摆在所有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嵩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寓服务于执法中”的执法理念,实行自查自纠有奖、被动应付要罚、发生事故重罚的工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的良性互动。自查自纠有奖,即:鼓励企业调动广大企业员工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引导各企业自下而上排查隐患、整治隐患。被动应付要罚,即:对自身不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甚至对执法人员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方案不积极落实的企业,我局坚决予以处罚。发生事故重罚,即: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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