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报道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
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来源:人事处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要求,2022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问题

  (一)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二)按照评审条件申报。安全、消防、化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21〕71号)。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豫人社办〔2021〕73号)。

  (三)申报材料及聘任时间要求。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申报评审范围。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五)时间安排调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安排,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个人申报已于2022年10月8日开始,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时间调整如下: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评委会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2022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由单位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安全、消防、化工专业申报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系列请选择“工程”,申报级别请选择“副高级”,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请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申报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评审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申报系列请选择“工程”,申报级别请选择“副高级”,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请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提交个人申请,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申请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评委会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网上提交资料。

  1.扫描上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课题验收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发布的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研发的新产品、新品种认定(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需扫描上传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及目录。教材、实验室质量手册扫描上传内容同著作。

  4.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工作奖励、技术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表彰文件复印件。

  5.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6.申报人员需在网上申报职称页面填写相应业务自传。

  7.非公单位人员扫描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8.非逐级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扫描上传原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军队转业的材料(军队干部专业审批报告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9.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扫描上传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0.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1.申请绿色通道和破格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原件。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报人系统显示“评审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纸质材料:

  1.报送材料目录(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以及材料完整名称、份数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系统导出)一式3份,A3纸打印,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份,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非公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

  5.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任证书等原件,现场验后返还。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2)一份。

  8.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请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将以上材料按照第1-7项装一袋,第8项装一袋(如资料较多可续增档案袋。)分类装袋并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网上资料经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方可报送纸质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信息必须一致。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请登录个人职称申报系统查看通知,答辩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

  (三)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纸质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纸质材料的不承担保管责任。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到现场报送材料及参加现场答辩人员,申报人到现场提交资料时应接受健康码、24小时阴性核酸结果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核酸结果为24小时内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办理资料提交。申报人要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资料提交结束后迅速离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相关工作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五、受理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现场受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2号(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向西400米路南),河南省应急管理技术中心东4服务窗口。

  (二)联系电话:0371-66322086(工作时间)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2.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doc

  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承诺:本人申报____系列_______职称(职称名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申报人:         

  年月日

  —————————————————————————————————————————————————————————

  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同志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____省辖市(省直)____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2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姓  名:

单  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属7天内没有出国,没有接触国外返郑尚未解除隔离期人员。

2.本人及家属7天内没有到过疫情高、中发地,或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

3.本人及家属7天内没有与确诊过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4、本人及家属7天内没有发热(体温≧37.3°C)、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5.本人及家属天内没有乏力、精神差、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

6.本人及家属7天内没有少食 、恶心呕吐、腹泻 、心慌、胸闷等症状。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