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问题隐患 督促整改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近日,省应急厅派出4个工作组,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省级抽查、危化品重点县和高危细分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通过“领导+专家”、“执法+服务”等方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确保问题隐患查深查透。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15家,排查问题隐患383项,其中重大隐患18项。现将部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曝光如下:
一、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检查一级动火票S-20220815-04动火时间填报为2022.8.15.8:30-15.18:00超出8小时安全动火时间;同时动火票危害辨识不全(涉及用电未辨识触电危害)。
二、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
西区液氯库区(1级重大危险源)水喷淋系统、事故排风系统未实现与氯气泄漏检测报警信号连锁。
三、中石化平顶山油库
发油微机室面向爆炸危险区域有2扇门未封堵。
四、安阳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促进剂车间氧化反应釜(R-203A/B/C)上,仅设置了温度监测仪表,未设置氧化剂进料等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
2.南厂区促进剂车间外二硫化碳尾气回收装置区,北厂区二硫化碳卸车处,未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
3.促进剂车间(甲类)二层平台上,设有非防爆石英钟、计算器、便携式测温仪,二硫化碳切断阀配备了非防爆行程开关、电磁阀等。
五、濮阳市远东科技有限公司
1.天然气及氢气进出厂阀组附近及气柜回收压缩机出口超压回流调节阀组附近,未设计、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
2.事故池危险爆炸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动闸阀;距天然气调压撬约3米的热水输送泵为非防爆电机。
3.气柜(2005-TK101)出口调压管线安全阀进出口阀门关闭,安全阀未投用。
六、濮阳市盛源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氢气长管拖车至芳构化装置氢气管线上的切断阀防爆等级为ExdIIBT6,不满足涉氢环境要求。
七、河南省中泰石化有限公司
1.三氯化铝库房内存放有21吨三氯化铝,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最大存储量为10吨,超量储存;造粒厂房内存放的桶装碳五阻聚剂(主要成分二甲基甲酰胺)39桶(200L/桶),超品种储存。
2.罐区南侧双环戊二烯输送泵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3.卧罐混合碳五输送泵区设置了6个非防爆流量计;造粒配电室部分建筑位于危险爆炸区域内,配电柜为非防爆型,配电室顶棚仅采用装饰PVC板,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4.2022年1月至5月的DCS机柜间设备保养巡检表中的张某某、刘某等2人未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
5.2022年9月16日维修间前(非固定动火区)实施了切割作业,未提供动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且切割作业面向贴临的天然气调压计量阀组,存在极大风险。成品库内北侧接有临时插座,未提供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八、沁阳市季晨化工有限公司
1.编号为0009902二级动火作业证,动火地点为“萃取”,描述不具体,动火审批人审批时间2022年3月27日12时34分,动火分析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12时35分,审批在分析之前;动火分析数据未填写分析数据单位。
2.《沁阳市季晨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汇编》中,缺少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物料平衡表、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等)、异常工况的处置(后果及处置步骤);缺少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缺少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3.厂区西南角天然气调压站处可燃气体探测器失电。2#车间重2#氮化釜苯胺投料口处未设有毒气体探测器。
省应急厅将把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交办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以上通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问题,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其他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九项措施要求,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建设项目、化工医药等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