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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应急管理局“三有”举措受理处置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时间:2022-09-20 来源:鲁山县应急管理局 分享:

  一直以来,鲁山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坚持“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的原则,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

  有诉必应,明确责任落实。秉承“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起举报都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做好备案登记,确保每起举报案件落到实处,并按规定时限进行核实、处理。坚决杜绝案件办理过程中查办不力现象的发生,有效提高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有诉必查,迅速核查处置。“只要群众有举报,必须及时进行核实。”上级或是辖区群众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相关股室以最快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核查,表明工作态度,对举报的事项一经查实,现场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如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有诉必回,认真做好答复。要求调查人员及时做好群众的举报案件处理回复工作。待调查核实以及处理结束之后,以书面形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局党委,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切实做到举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