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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30 来源:办公室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1—65919836,传真:0371—659197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要求,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以深化政务公开为切入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是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厅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民生政策,在制定前广泛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等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厅网站共发布信息4206条,网站访问量109171066次,微博发布1325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1160条信息,涉及重点领域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信息、公文公告、人事信息、政策解读、灾害预警等信息。二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5起,除1项结转至2022年办理,其余全部按时进行答复反馈,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9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0〕62号)要求,督促各省辖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不断完善平台建设。认真加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建设,完善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加强各类平台和移动新媒体建设管理,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不断更新和发布有关信息。按照省政府统一技术平台工作要求,及时办理网上咨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以《条例》为重点,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邀请省政府公开办到我厅为政务公开人员和各省辖市应急局政务公开人员授课,加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交流,切实增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499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27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0

12

行政强制

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7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和时效性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业务水平还需要提升。下一步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形式,切实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使岗位能力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解读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虽然从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强化了保障,也创新形式制作一批视频、动漫类解读,但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仍以文字解读为主,运用数字化、视频动画、图表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解读,谁制定谁负责解读,尽可能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