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1-12-21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被处罚人 | 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7616869327 |
案件名称 | 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1]1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12.17 |
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11月2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对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Nm3/h高纯氢充装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Nm3/h高纯氢充装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审版)》(编号:YGWHAP-2021-2042))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三十条第十款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