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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1-12-21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分享:


被处罚人

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7616869327

案件名称

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应急罚[2021]1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1.12.17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处罚事由

    2021年11月2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对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Nm3/h高纯氢充装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Nm3/h高纯氢充装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审版)》(编号:YGWHAP-2021-2042))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三十条第十款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