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1-06-30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被处罚人 | 新乡市康健化工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1395956540H |
案件名称 |
新乡市康健化工有限公司空气呼吸器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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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1]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2.24 |
处罚结果 | 罚款15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6月16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控制室2具空气呼吸器1具压力为0MPa,1具压力为4MPa,压力应保持28-30MPa,未及时补充压缩空气。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