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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0-11-03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分享:

被处罚人

固始环宇化工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5594856067N

案件名称

固始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呼吸器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应急罚[2020]5

处罚决定时间

2020年8月28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45000.00元

处罚事由

2020年8月11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问题:1、控制室1个呼吸器压力为10MPa,压力应保持28-30MPa;2、3号甲醛储罐防静电接地扁铁与储罐断开。

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分别给予贰万伍千元、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并给予单位人民币肆万伍千元 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