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分级部署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总体建设方案》,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速度,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已有的建设成果,省局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一盘棋”的建设要求,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按省级、市级(含直管县)两级进行分级部署升级改造。目前升级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分级部署的内容和管理
(一)分级部署的内容。全省综合监管平台分为省级、市级(含省直管县)共29个子平台,各子平台之间相对独立,市级平台通过数据交换与省级平台实现业务对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综合监管子平台,子平台内各系统的功能与未分级部署前的系统功能一致。各子平台均部署在省政务云上,需要与当地政务系统对接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以将子平台迁移到当地政务云。
(二)分级部署后各子平台的管理。系统分级部署后,原则上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进行管理,包括用户注册、资料审核、权限管理、流程配置等。部署在省级政务云上的子平台由省安监局负责技术支持和维护,迁移到本地政务云平台上的子平台由本级安监局进行技术维护。
二、建设和开发符合本级需求的应用系统
各地安监局可以在分布式部署的子平台上进行改造和功能扩充,以满足本地个性化需求,系统改造和运行维护由当地市局负责。改造扩充子平台功能时,需严格执行省局统一下发的数据标准,将业务结果数据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上报到省局系统,业务与省局平台互联互通。
三、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
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坚持“集中建设、分级使用、专项开发、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省局将继续发挥对信息化建设的统领作用,负责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规范、数据标准,统一建设有共性需求的业务系统,形成全省上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实现业务数据、事件信息全省域多级互联协同共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各级安全监管局按规范和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格局。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一盘棋”的整体格局,强化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各单位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要将建设方案提前报省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建设时和应用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事项,请与省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5919767 65919768;邮箱:hnajxxh@126.com)。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