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党委集体学习
《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3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金冬江主持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出台,对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治指引。
会议要求,全厅上下要认真抓好《规定》学习贯彻,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相关内容。一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把《规定》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二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针对性培训,制定具体方案,通过视频培训、实操演练等形式,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无遗漏,让企业知责明责,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三要督帮一体推动《规定》贯彻实施,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细化编制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督帮一体、督服结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省应急管理厅在郑的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