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河南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755196566H |
案件名称 | 河南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八宝山铁铜矿三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失实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5〕000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业整顿30日、罚款4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6日—23日,经非煤处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及调查取证,确认河南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0日出具的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八宝山铁铜矿三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失实的内容,评价过程中未按照矿井现状实际涌水量评价原设计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的符合性,评价报告给出的“原设计配备3台D85-45*9型水泵能够满足排水能力要求”的评价结论失实。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建议给予河南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30日,并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