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文公告 > 豫应急办

【打印】

【字体: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应急管理系统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办 〔2024〕1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应急管理系统
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通知

〔2024〕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2023年,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各省辖市应急局推荐情况,省厅确定桐柏县等县(区)应急局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重点培育对象,组织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经各有关单位自查自评,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线上线下指导及创建单位相互观摩交流等环节,省厅对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确定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对照我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创建标准及省厅要求,持续改进提升,争创更高水平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同时要树起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区域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其他省辖市、县(市、区)应急局要以本次公布的单位为榜样,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系统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

  2024年2月6日

附 件

  河南省应急管理系统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

  洛阳市偃师区应急管理局

  桐柏县应急管理局

  方城县应急管理局

  息县应急管理局

  平舆县应急管理局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