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
标 题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壮大纳米材料产业链专项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应急 〔2024〕98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壮大纳米材料
产业链专项方案的通知
〔2024〕9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河南省培育壮大纳米材料产业链专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5日
河南省培育壮大纳米材料产业链专项方案
纳米材料与纳米结构是纳米技术得以存在发展的原始基础,对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具有“纳米+”的赋能效应,与能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AI、脑机接口等产业融合,已成为变革性产业制造技术产生的重要源头。我省纳米材料产业发展基础良好,近年来涌现出一批以河南河大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龙头企业,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初步形成“小试+中试+初创孵化+产业化”的全链条、递进式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具备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基础条件。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从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推动链式集群发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新型工业化,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把发展纳米材料产业作为推动传统产业“优势再造”、新兴产业“换道领跑”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打造综合实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全链条纳米材料产业集群。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优势再造。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集中突破一批纳米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坚持链式发展、集群集聚。大力培育具有“链主”地位的引领型企业和专注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纵向拉长产业链条,横向放大集群总量,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坚持产用结合、示范推广。加强新型纳米材料产品研发,加速纳米能源与环保、生物医药、智能技术等纳米材料应用领域关键技术迭代,加快新产品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人才引育、推广应用、要素保障,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战略目标
依托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纳米材料中试基地等科研平台,深化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的合作,以济源纳米初创孵化产业园为载体,围绕纳米金属基材料、纳米陶瓷基材料、纳米碳基材料、纳米生物医药材料等开展专业化招商与产业培育,通过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引链生链,全面推进项目中试、孵化及产业化。到2025年,相关纳米产业规模力争达到200亿元。锚定2035年,打造千亿级纳米材料产业集群。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创新高地
1.提升科创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纳米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区域,努力打造国家级纳米材料创新平台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试服务平台。在全省纳米材料产业领域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地市建设纳米材料省级实验室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纳米材料产业领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产学研用综合平台建立。
责任单位: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扩大科技交流合作。支持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办纳米产业相关赛事或论坛活动,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邀请专家和企业家来豫考察交流,引进优质项目和优秀人才落户河南。在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领域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地市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运营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运营中心。围绕纳米材料各细分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提升纳米技术成果转化率,引导纳米产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知识产权局
3.强化人才引进培养。依托“中原英才计划”、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等平台,引进和培养长期在一线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双创团队,落实人才支持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针对行业领军、骨干、青年储备等人才梯队,完善补贴、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激励政策。在产业集聚区域设立纳米材料专业研究生分院,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科研项目攻关、实习实训等,培养一批具有工程技术经验的硕博研究生,本科及职业技术学院与企业联合培养工程师及高级技工,对现有技术工人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形成完善的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人才供需对接。支持重点地市开展人才柔性引进,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
(二)打造生产基地
1.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府投资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支持纳米材料产业园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园区气体岛和公共管廊建设,统筹规划布局气体管网,保障园区燃气、蒸汽、工业用气等各类用气需求;加快工业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及污水排放问题。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2.加强项目引入培育。实施“纳米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对我省企业运用纳米技术进行产品升级改造,取得良好效益的给予奖励;实施“纳米技术产品示范项目”,对于我省企业生产的纳米产品,具有良好前景的新产品,对其首单进行产品保险补贴。融入国内大循环,强化重点产品国内供应链建设,支持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户采用我省高端纳米材料产品,实现部分产品进口替代,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加大对企业高层的知识普及,提高其对纳米科技的认识,鼓励引导企业利用纳米技术对现有原材料高值化利用。择优培育本土重点企业,并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来豫建立分支机构,尽快形成龙头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3.传统产业延链补链。依托我省有色金属原材料产业基础,引导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延链补链,重点围绕纳米铜、纳米银、纳米金等纳米金属基材料及其所需原材料生产、下游市场应用,开发润滑材料、太阳能电池导电浆料、显示用导电浆料等新产品、孵化新项目,延伸产业链和供应链,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4.新兴产业建链强链。重点围绕纳米二氧化硅、纳米二氧化钛、纳米氧化锌等氧化物纳米材料规模化产品开发,拓展在橡胶、空气净化、抗菌、工业催化、涂料等方面的应用,降低原材料产品的运输成本,形成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结合。依托百万吨乙烯项目,围绕市场需求及应用,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纳米复合橡胶项目落地,打造百亿级纳米橡胶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5.前沿产业引链生链。依托我省煤炭资源禀赋及煤化工、焦化产业基础,围绕纳米碳基材料,重点引进培育碳纳米管、碳纳米纤维、纳米碳球、石墨烯、富勒烯等项目和企业,以点带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企业,实现聚集性发展。纳米碳管材料方面,推动碳纳米管在电池、复合材料、电子元器件散热、电加热膜等应用产业发展。石墨烯方面,拓展石墨烯在热能管理、复合材料、环境治理等领域产业化延伸应用,加快推进石墨烯在导热材料、电池材料、防腐材料、电子器件、光电器件和柔性器件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聚焦产业应用
推动“纳米+”赋能传统材料产业优势再造和换道领跑,通过纳米材料产业与传统产业交叉融合发展,对现有先进有色金属、钢铁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基础原材料产品技术赋能、高值化利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加速实现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
1.推动绿色建筑行业应用。把握功能纳米复合材料在绿色建筑行业中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重点培育光功能调控的纳米薄膜和涂层材料,保持建筑玻璃幕墙的透光性,实现高效阻隔热辐射。探索纳米气凝胶材料、纳米催化材料和纳米吸波功能材料等在建筑材料中的技术应用,着力开发具有优良的保温、净化空气和隔音功能的绿色建材。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2.加快汽车及储能产业升级。全面加强燃料电池催化剂、纳米储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重点发展基于纳米技术的高性能、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重点发展纳米硅碳负极材料、表面纳米层修饰的高能量密度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纳米离子导电层涂覆耐高电压隔膜、碳纳米管与石墨烯导电添加剂,以及集成这些纳米材料的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利用纳米气凝胶开发电池防火隔膜,提升电动汽车、储能电站安全性。重点发展纳米气凝胶隔热保温材料,推广在电池电芯、模组及电池包的应用,提高电池系统热安全防护。重点发展高性能汽车尾气净化用纳米催化剂,通过减少贵金属或者添加稀土材料等方式,提高纳米催化剂的催化效率、使用效率、寿命和稳定性,例如部分取代或全部取代贵金属的非贵金属纳米晶催化剂,降低催化剂成本。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3.加大清洁环保产业应用。重点推进纳米材料和技术在水处理、空气净化与防护技术、环境纳米颗粒物监测与防护的研究及相关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水处理纳米技术方面,重点发展超滤膜、纳滤膜和反渗透膜等高通量纳米膜,以及新型纳米净水剂等产品。空气净化与防护纳米技术方面,重点发展颗粒过滤相关产品、水过滤相关产品。针对大气环境中粉尘、制造工厂扬尘等问题,研发智能化的纳米粉尘监测系统及相关仪器设备,探索实时测量、分析特定环境中的颗粒释放量,并积极推进相关技术的产业化。针对土壤重金属、有机物污染等问题,利用纳米材料开展治理技术研发,形成规模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4.深化纳米新材料在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应用。结合健康医药相关企业优势,引进生命健康产业链,通过研制高端纳米载体,开发纳米制剂。加强纳米聚乳酸、纳米纤维素、量子点等与医用材料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医用材料相关产品的市场价值。重点发展生物检测材料、组织修复材料、可降解生物材料、可再生生物材料、可诱导分化生长生物材料等生物医用材料前沿领域,并推动纳米生物医用材料创新型企业加快从研发、临床进入到产业化阶段。探索发展生物膜材料、可降解植入骨修复材料、高生物相容性口腔种植修复体等高端植介入产品。培育发展纳米医用抗菌敷料、难治性创面敷料、特殊功效医疗耗材、纳米3D 打印医用耗材等新型医用耗材。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
5.打造高端医美健康产业。把握当前化妆品轻医美化发展新趋势,重点关注纳米技术对化妆品功效性的改善,积极培育发展具备美白、抗衰老等功能的护肤品。依托省内化工生产优势,积极发展水溶性富勒烯、纳米银、纳米多肽、高品质医用聚乳酸原料、二氧化硅、纳米硒等纳米材料,通过添加纳米材料降低刺激功效成分的刺激性、改善护肤使用体验。加大纳米微针、低温等离子体、脂质体等纳米技术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开发新产品。建设标准化的纳米化妆品检验检测、安全性及有效性评价的技术支撑平台,探索推进化妆品电商、直播等交流平台建设,打通纳米化妆品销售流通渠道,推动纳米化妆品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高端化妆品品牌,催生医美健康产业链。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6.推广纳米智能技术应用。为满足纳米级集成电路加工需求,加大纳米技术在光刻胶、电子封装材料、显示材料、高纯超净试剂、印刷线路板材料及配套化学品等电子化学品中的应用,研制纳米银线透明导电薄膜、纳米高纯硅粉、纳米抛光液、纳米金属导电油墨等高性能的纳米电子化学品。重点突破高导电印刷电路(印刷高精度RFID天线、高透明触摸屏)、纳米抛光液、高散热LED、印刷电路板制备与应用技术,推动显示、光刻、封装、印刷电路行业及印刷电子产业的发展。在量子点显示方面,依托量子点显示显著提升色域的优势,积极发展量子点材料制备技术,并布局量子点扩散板、量子点照明和量子点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在AR显示方面,重点布局汽车HUD用显示材料、结构设计、光机和系统应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优惠政策扶持。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重点企业、项目、创新平台、人才团队的支持。按照“一链一策”原则,优化产业专项政策,加紧研究制定产业链差异化支持政策,引导产业稳步发展。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探索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为主体,争取与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大型投资机构联合设立纳米技术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纳米技术项目。对创新性好、产业化潜力大的创业项目或企业给予全链条创业资金资助和投资支持,增加专项债券支持额度用于纳米材料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给予初创企业信贷支持,提高授信额度,简化放贷程序。
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
(三)完善各类要素保障。在土地、能源、环保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在全省纳米材料产业领域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地市特别支持,确保产业发展的空间和环境。支持纳米产业上游原材料企业向化工园区集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优先保障产业链重大项目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缩短用地报批周期,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土地供应方式,保障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支持合理利用存量用地用于发展纳米材料及下游产业。鼓励特色园区研究不同阶段企业不同空间需求,优先满足上下游企业产业用地、用房需求。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高效沟通精准服务。对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实行领导干部包联服务全覆盖,围绕技术改造、研发覆盖、上市培育、数字赋能、扩大投资等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畅通纳米材料产业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沟通交流渠道,贯通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建立长效协调机制。明确小试、中试、规模化阶段环保、安全政策。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保厅、应急管理厅,相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六、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产业链“双长制”等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政协主席任链长、省应急管理厅为链长责任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为成员的纳米材料产业链工作专班,结合产业基础、资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科学研判、推进、布局、细化相关产业纳米产品门类,协调推进纳米研发应用培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省应急管理厅作为链长责任单位,做好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加强工作统筹。省直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跟进服务。河南河大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作为链主企业,要会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主动协助链长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带领产业链内相关企业,发挥市场和规模优势,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社会组织、专家要发挥人才库、智囊团作用,积极建言献策。
(三)狠抓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按计划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专班要建立任务台账,定期调度,加强各项任务的跟踪和评估,及时推进和解决重点问题。综合利用金融、科技、人才、财税等方面资源,做好政策性保障。压实责任、协调联动,狠抓重点领域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推动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附件:1.河南省培育壮大纳米材料产业链工作专班
2.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图谱
3.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技术图谱
4.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装备图谱
5.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人才图谱
6.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短板清单
7.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企业清单
8.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项目清单
9.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园区清单
10.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创新平台清单
11.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链重点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