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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标  题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练兵比武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安委办 豫安委办〔2024〕3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练兵比武的通知

豫安委办〔2024〕3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2023年,省安委会、省减灾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成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持续提升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就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练兵比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完善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和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0〕38号)部署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河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人防、林业、气象、地震、煤矿安全监察、城市管理、通信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电力、供水等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部署和主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建设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

  二、常态化练兵比武持续提升救援队伍能力

  各地和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总结“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紧盯实战需要,注重政治引领、注重问题导向、注重案练一体,突出政治练兵、专业练兵、技能练兵、装备练兵,常态化组织救援队伍开展队内日常训练、行业集中实训、年度竞赛比武,持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制定实施练兵手册。各省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完善并印发实施本行业(领域)救援队伍练兵手册,明确训练科目、训练内容、训练标准及装备标准,指导行业(领域)救援队伍规范练兵、标准练兵、实战练兵,切实提升救援队伍专业救援能力。

  (二)指导督促救援队伍日常训练。指导救援队伍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类型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制定训练内容及标准并严格落实;督促救援队伍制定训练计划,明确训练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课目训全、内容训实、时间训够、标准训到;推动救援队伍不断强化适应性训练、复杂陌生环境和极限条件下训练,加强夜间训练和全要素全流程、高难度大强度训练。

  (三)组织开展救援队伍实训比武。积极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充分发挥装备技能综合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特长,开展共训共练,实现优势互补;坚持以考促训,学理论、练技能、展形象、比水平,促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的提升。各地指导督促本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业内救援队伍集中实训和竞赛比武活动,不得以应急演练代替集中实训和竞赛比武。

  三、建立完善工作考核体系

  各地和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全面统筹,分级负责,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将队伍建设、练兵比武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优化机制,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一)省安委会、省减灾委将救援队伍建设和练兵比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以及省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练兵手册印发实施和实训比武活动开展情况。

  (二)各级安委会、减灾委要同步将救援队伍建设和练兵比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各行业(领域)持续推动救援队伍发展,不间断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高我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

  (三)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救援队伍建设和练兵比武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行业(领域)评先评优条件,充分调动队伍建设和练兵比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请各省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于5月15日之前,将印发实施的练兵手册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办公室。

  联系人:秦孟杰

  联系电话:0371-65919810(兼传真)

  电子信箱:hnjyxt@126.com

  附件:河南省矿山救援队伍练兵手册(供参考)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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