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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4〕29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答复

豫应急字〔2024〕29号

尊敬的朱伟代表:

  《关于提升粮食安全生产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厅相关处室阅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压实防汛工作责任,结合我省防汛工作实际,印发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进一步修订指挥部工作规则,出台了防汛会商制度、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精细会商精准调度,坚持提前会商与滚动会商相结合,2023年共组织会商43次,依据会商结果启动四级响应6次、三级响应3次、二级响应1次,针对性调整响应范围和响应级别11次,针对每轮降雨过程提前下发提示函和防范应对通知,共发布提示函22次,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部署;三是突出应急抢险避险,按照提前2天预置力量的要求,提前向雨区预置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并依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力量布防,2023年全省累计投入抢险救援力量33.24万人次,抢险设备2.15万台套;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我省已形成省、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2023年修订完善了省防汛应急、自然灾害救助、抗旱应急、森林火灾应急、低温雨雪冷冻灾害等专项预案,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危化事故应急预案等部门预案;五是实现精准高效救助,2023年我省洪涝灾害波及范围广、受灾人口多、灾害损失重,“烂场雨”、“杜苏芮”等自然灾害对群众基本生活影响较大,我厅先后派出11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实地查看灾情,指导地方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妥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0090人次,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827万元,共积极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8.1亿元,安排省级资金2200万元,拨付到受灾的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84个县(市)628.16万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保障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统一建章立制,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力量资源,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救灾救助、信息发布、调查评估等工作机制,统筹调配各类应急力量资源,对照应急预案,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高效协同开展工作。二是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三定”方案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遇到大灾大难发挥好各自专业优势,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抓好防范应对。如在暴雨来临之时,由应急部门主持会商研判,气象部门预报“雨下在哪里”、水利部门盯住“水流向哪里”,应急部门统筹“队伍预置到哪里”“物资调配到哪里”,形成齐抓共管、分兵把守的良好格局,真正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三是围绕基层防灾工程提升防灾重点区域、高风险乡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建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县乡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补齐救援队伍装备短板。四是大力支持洛阳全国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指导郑州、鹤壁、焦作等同步开展省级试点,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做好普查成果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到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前期审核。五是开展洪涝灾害应对复盘和防汛桌面推演、综合演练,完善省市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机制和各类预案方案,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按照“123”“321”工作要求,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加强会商研判、监测预警、调度值守、抢险救援,紧急情况果断转移群众。

  联 系 人:河南省应急厅综合减灾处 袁曜旸

  联系电话:65919737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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