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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
安排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22 来源: 分享:

  为落实落细《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管理,7月3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认真抓好宣贯落实。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对《办法》的学习研讨,加强对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同时注意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要统筹监控系统建设。指导培训机构安装具备相应功能、符合有关要求的监控设备、考勤设备,同时加强监控智能化识别能力建设,严防虚假签到和职业“代训”。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机构一档案”要求建立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门档案室或档案柜,安排专人负责,长期保存培训机构相关档案资料。要加强信息采集保障。2024年7月1日起,培训机构信息管理采用河南省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安全培训教师信息管理采用河南省安全培训教师管理系统,要做好有关资料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管理提供信息保障。要落实机构动态管理。培训机构发生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搬迁、培训业务增项或者变更等情况的,要及时复核评估;同时动态掌握培训机构师资变化情况,防止出现培训教师挂靠不授课等情况。要强化日常培训监管。通过“四不两直”或远程视频监控对培训管理和培训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培训班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安全培训教师资格和学员签到等情况;同时加强线上理论学习检查,防范线上培训“走过场”和学习信息造假。要加快推进真实设备实操考场建设。力争2026年全面落实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类别和操作项目真实设备考试。要有序开展培训机构复核工作。各地要合理安排培训机构现场复核工作,于7月底前将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10月底前须完成辖区内培训机构复核工作;实操培训场地投资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的可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要妥善安排复核期间培训办班节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8月初至10月底,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对各地现场复核情况进行抽查。

  7月5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训练处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门视频会议,对《办法》进行解读,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