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2日 | |
标 题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应急办 〔2024〕55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4〕5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厅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并在决策前专题学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厅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厅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承办单位要留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相关材料。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