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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党委集体学习《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时间:2023-12-08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12月4日,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常万琦主持召开2023年第19次厅党委扩大会议暨厅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集体学习了《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出台《规定》是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具体体现。《规定》的出台,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公权力滥用、维护政令统一起到基础保障和积极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体现,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贯彻执行《规定》,有助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厘清合法性审查事项,熟悉合法性审查程序,懂得合法性审查内容,落实好合法性审查规定。二要完善审查制度。要依照《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抓紧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各类审查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及审查材料,确保我厅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三要严格审查程序。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厅办公室加强会前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厅党委会议审议。四要发挥律师作用。要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作用,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制度,为厅机关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省应急厅在郑的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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