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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六查一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办 〔2023〕10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六查一打”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3〕10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六查一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开展“四上门”服务

  各地要按照严管就是厚爱、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组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主动上门帮扶指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精准研判风险、完善安全手续、抓实隐患整改。

  (一)主体责任上门测评。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企业实控人进行考核,按照《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测评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和测评结果作为安全标准化定级的重要参考。

  (二)安全研判上门指导。要密切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风险特点,组织监管人员、专家力量上门指导,结合“主题安全日”安排和行业业态、事故情况等综合研判风险,提升研判准确性和防控有效性。

  (三)建设项目上门对接。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主动沟通、有效获取工贸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可以联合发改部门等上门宣讲政策、提供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确保企业安全“开张”。

  (四)挂牌隐患上门复查。要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督促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清单式”整改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企业自查自改七项措施

  (一)安全研判明重点。一要研判“六查一打”行动涉及的人员密集场所、仓储、危险化学品等检查重点;二要研判政策、市场、天气等变化带来的变量风险;三要研判厂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存量风险;四要研判危险作业、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对生产经营稳态影响较大的风险。

  (二)红色风险搞评估。要按照全省双重预防会议安排部署,对红色风险进行系统评估,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使用、储存以及危险化学品作为中间产物或者副产物的单元和作业,直接判定为红色风险,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管控。

  (三)重大隐患回头看。要严查彻改重大隐患,突出人员密集、危化品、燃气场所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再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严肃追责惩罚,要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可以聘请专家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指导帮扶,确保重大隐患找的准、查的全、改的好。

  (四)死角盲区大起底。要结合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对日常检查较少但人员较密集的场所和单元,如宿舍、食堂、澡堂、停车场、充电场等,要全面起底,纳入日常排查,完善检查内容,健全检查台账,突出用电、燃气、应急逃生等检查重点,切实消除监管死角盲区,阻断群死群伤事故链。

  (五)外来外包统一查。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对外来外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突出“厂中厂”安全条件和外来证照资质检查,确保数量清、情况明、管的住,严防内外风险叠加,隐患漏管失控。

  (六)危险作业严防控。要紧盯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极易发生事故的危险作业,强化工作前安全准备,查安全技术技能,查安全设备设施和工具,查工作及周边的环境,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未审核人员资格条件的,严禁开展作业。

  (七)一线人员再警示。要结合事故复盘活动,全员学习重大事故调查报告,通报传达典型事故案例,组织一线人员举一反三辨识排查风险隐患,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升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感、紧迫感、荣誉感,营造良好安全文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六查一打”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切实抓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问题隐患化解在事故发生之前。

  (二)加强帮扶指导。各地要积极作为,加强宣传动员,主动上门服务,注重归纳提炼辖区共性、系统性问题,开展针对性帮扶指导,同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用好警示约谈制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综合施策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各地对帮扶指导中发现的工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引导。各地要统筹安排,加强政策宣讲,将“六查一打”行动、安全风险研判、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主题安全日”活动、电气焊数字化监管等工作融合推进,将企业自查自改成效与双重预防评估、标准化定级挂钩,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培育安全生产文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全省规上工贸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安全研判报告报送各市级应急局,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安全研判报告报送省应急厅工贸处。各市级应急局对辖区工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测评,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河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测评表》(附件1)、每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应急厅工贸处。各项报送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顾向明,0371-65919819,18337177611

  电子邮箱:hnshengjusichu@163.com

  附件:1.河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测评表.docx

  2.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