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报道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05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制定的《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好我省应急管理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12月7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宣传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等,把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到宪法宣传工作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将宪法纳入应急管理干部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开展宪法学习活动。运用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加大党员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应急管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利用企业“主题安全日”活动,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民劳动权、休息权、生命健康权的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四)组织开展各类宣贯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展板、发放法律法规读本等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以及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资源,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宪法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热潮,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精心策划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志愿者力量,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推动宪法精神融入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2月9日前及时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陈 晨

  联系电话:0371—65919852

  邮 箱:hnyjpf@163.com

  2023年12月2日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