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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冬春救助调研督导组督导召陵区2023-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

时间:2023-10-10 来源:漯河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

  10月8日上午,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洪涛带队,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一行4人到召陵区调研督导2023-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召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克东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问询、座谈了解、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督导组一行听取召陵区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到万金镇万金村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全面了解冬春救助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区级督导组组建情况,抽查“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冬春救助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和乡村两级冬春需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公示及台账情况等,督促召陵区在规定时限做好做细做实冬春救助工作。

  督导组对召陵区冬春救助整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坚持“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原则,镇村两级干部认真摸排各类困难群体,确保受灾贫困群体真正得到救助。二要严格审核救助程序。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认真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步工作流程,逐项规范落实申报审查程序。坚决杜绝挪用、截留、优亲厚友、贪污救灾资金等现象,做到阳光救助、依规救助,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让政府安心、群众放心。三要做好信息全面公开。认真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救助对象需救助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金额等情况在村(社区)固定公示栏内张榜公布,保障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过程透明。四要加强资金过程监管。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调研指导组,适时将对各镇(街道)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将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障救灾资金安全高效,力促2023-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让受灾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召陵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减灾委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