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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1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63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3〕17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637号提案的答复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3〕17号

李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依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体系改革以来,我厅将抗震救灾列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重要内容,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强化统筹协调,注重高效协同,抓好研判分析、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一是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调整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公室至应急管理部门,市县防震减灾机构统一归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推动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纳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二是提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会同省地震局修订完善《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豫中、豫中南、豫东、豫西、豫南和豫北6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投入使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强化防震减灾救灾部门协同。与省地震局加强会商研判、预报预警、震灾防范、减灾宣传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实现防震减灾救灾资源、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合安排重点监视防御区防范应对、开展应急准备检查等,合力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四是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省841处应急避难场所纳入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并实施动态管理;统筹应急避难设施资源,会同体育、人防等部门推进相关场所应急避难功能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安排部署。2023年2月6日土耳其地震发生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有关部门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省应急厅认真研究。当前我省地震灾害面临形势复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推进防震减灾救灾工作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推进《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增强全社会保护的法治意识。在安阳、信阳、漯河等部分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各地将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纳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执法保护力度。

  二是健全地震灾害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制度,加大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力度,压实有关部门和各环节责任,加快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分级负责、运转高效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落实好应急管理部门抗震救灾综合管理职责,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加强震情速报、应急响应处置、趋势会商等工作。

  三是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积极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统筹做好抗大震、救大灾的预案、力量、物资、保障等各项应急准备。优化应急响应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地震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协调机制。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持续增强地震灾害综合救援能力。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能和信息报送能力。

  四是持续抓好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围绕“5·12”“7·28”等重要时段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基层防震减灾救灾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联 系 人:史济勋

  联系电话:0371-65919783

  邮政编码:450000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