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省十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第5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3〕7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
第5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3〕7号

赵鹏璞同志: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第531号《关于促进全省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立足我厅职责定位,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机构改革后,全省各级应急部门不断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扶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社会队伍)发展,有效提升了社会队伍参与事故灾害抢险救援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完善制度。省应急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0〕38号),对社会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指挥调度、救援补偿、队伍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办法》出台后,应急管理部专题编发了《政策研究》抄送至有关国家部委和各省区市应急厅(局),大力推广我省经验做法。联合省文明办、民政厅和共青团省委,转发了《应急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豫应急〔2023〕3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也积极响应,相继研究谋划各地区应急救援队伍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全省应急力量整体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结合我省在“7·20”特大洪涝灾害期间协调社会队伍参与抢险救援的经验做法,省应急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应急救援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豫应急办〔2022〕4号),借助应急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平台,对统筹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协作、科学有序参与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印发了《河南省应急救援力量联勤协作机制(试行)》(豫应急办〔2022〕106号),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联演联训联战机制,增强社会应急力量的协调训战能力。二是明确骨干力量。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全省社会应急力量不断发展壮大,2021年5月,全省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应急力量102支,2022年5月增至228支,其中各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纳入直接统筹管理的队伍达100余支。经过全省各地应急部门深入调查了解,结合日常救援工作业绩和装备技能情况,初步确定骨干队伍71支,其中市级骨干队伍34支,县(市、区)级骨干队伍37支。各地市结合当地骨干队伍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队伍建设,旨在建强建精,确保关键时刻社会队伍拉得出、用得上。三是加强扶持引导。近几年来,省应急厅先后为省内30余支社会队伍配发了220余万元的救援装备,组织全省27支社会队伍开展实训演练。全省各地政府(示范区)和应急部门积极行动,三年多来主导开展社会队伍培训、演练、拉动等行动约600余次,参与队伍80余支,参与队员1万余人次;各省辖市(示范区)为社会队伍建设发放支持资金230余万元,配发救援装备及器具3500余台(套、件)。积极与地方保险公司对接,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人身保险投保工作。“7·20”特大洪涝灾害后,省应急厅积极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付宝公司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沟通协调,为参与洪涝灾害救援的省内社会队伍发放补助资金400余万元,并上报国家应急部,给予我省两支表现突出的社会应急队伍三等功奖励。

  二、大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

  一是构建起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机制。省应急厅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豫发〔2020〕15号),其中明确规定全省各地以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或其它既有网格资源为依托,统筹建立村(社区)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数据库,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五大员”(安全生产的巡逻员、事故灾害的报警员、灾害统计的信息员、应急知识的宣传员、抢险救援的战斗员)作用,依托或统筹应急志愿者形成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力量。二是建立健全乡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省应急厅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豫办〔2021〕9号),其中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立足实际,坚持专兼合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共建等方式整合优化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或依托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社区)设立安全劝导站,发动志愿者担任安全劝导员和灾害信息员,并组建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工作的督促落实。为促进省内各地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省应急厅对全省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督导。截至目前,全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托辖区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企业内部救援力量等方式建成20人以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乡镇(街道)2401个,建成应急救援队伍的村(社区)43533个,有效提升了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财政资金支持。经与省财政厅沟通了解,省级每年预算安排应急管理专项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以及推进防灾科普进社区、创建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加强技能培训等应急体系提升工作。省民政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响应社会需求,在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有序引导下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工作,指导市、县民政部门依法做好防灾减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应急志愿服务体系

  社会应急力量作为应急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相对滞后。按照职责定位,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主要承担全省志愿者的招募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协调、组织、服务保障等职责。近年来,全省部分地区相继成立了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服务协调会、志愿者联合基金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机构,对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促进工作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我省应急志愿服务在总体上还存在着应急救援专业能力不强、资源协同调度不够、发展程度不平衡等问题。鉴于此,省应急厅将和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等相关单位积极沟通交流,加强工作对接和合作,联合推动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组织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应急志愿服务体系,提升志愿者的应急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省应急厅将认真研究探讨您的建议,立足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局,积极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不断健全社会应急力量体制,注重指导,强化保障,不断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应急救援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训词精神,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联 系 人:孙强

  联系电话:0371-65919809,13783619797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