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7-11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被处罚人 | 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07666506564 |
案件名称 | 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3〕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7.3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
处罚事由 |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豫应急[2023]10号),我厅行政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8日在对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与其有承包关系的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郭建民在2023年3月11日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精馏隔板塔从事高处作业时,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