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召开2023年防汛抗旱
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
5月12日,太康县召开2023年防汛抗旱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防汛抗旱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郭洪涛、邓昌锋、张大华、葛涛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意识弦,进一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必须全面精准抓好重大隐患排查。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紧盯危化品、道路运输、医疗卫生、消防、娱乐场所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查一个单位。采取“执法+专家”“领导+专家”模式,不断提高排查整改效率,确保不漏查一个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各环节全过程,加大员工安全培训力度,确保不漏查一个岗位。二是必须压紧压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链条。着力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棚架问题,指导企业组织好自查自改,把排查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具体岗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三是必须做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迅速组织开展河道、沟渠、桥涵、水闸、房屋建筑等重点部位汛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排险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昌锋主持会议并解读《太康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2023年农业防汛抗旱及河道防汛工作;副县长张大华安排部署了2023年城市防涝工作。
县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