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4-23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被处罚人 |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1674138321F |
案件名称 |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静电消除装置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2〕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3.17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8日至3月2日,厅执法人员陈晨、丁峰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12月8日备案,未根据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行修订;2.聚合装置区入口处未设置静电消除装置。以上行为涉嫌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