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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研判精准防控风险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安委办 〔2023〕2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安全研判精准防控风险的通知

豫安委办 〔2023〕2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精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常态长效运行,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风险定期综合研判。各级政府每季度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应当组织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研判,加强针对性排查整治,更好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应当每月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研判,加强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压实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各级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安全风险综合研判结果,应当以适当形式公开并发布安全预警提示。

  二、加强重大安全风险专题研判。遇有重大节假日、重大气候变化、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重特大事故,各级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专题安全风险研判,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顿。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遇有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或者出现停产整顿、复工复产、工艺改造、集中检修等非正常生产重大变化,或者同行业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判,针对性进行专项部署安排。

  三、加强岗位安全风险日常研判。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立足岗位开展“事故假想”,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进行常态化研判,针对最不放心的问题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各企业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对照生产安全20类事故,辨识研判作业岗位最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出事场景,针对性加强安全防范要求和紧急应对措施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识灾避险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现场研判。企业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以及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在作业前进行现场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控措施。危险作业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准备,熟悉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措施,认真检查所用工具装备、自身防护用品和周边环境安全,坚决纠正和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风险研判作为安全生产前置性基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定期综合研判和重大风险专题研判,亲自谋划部署针对性检查整顿措施,切实做到重大风险心中有数、手中有招、防控有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研判的监督检查,对不放心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各企业单位要将安全风险研判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事前防范化解,推动将双重预防各项要求落实到岗到事到最小单元。

  附件:1.地方政府和安委会安全风险研判参考表.docx

  2.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研判参考表.docx

  3.一线岗位安全风险事故假想参考表.docx

  4.危险作业现场风险“一备三查”表.docx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