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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5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服务保障一季度“开门红”八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办 〔2023〕1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服务保障一季度“开门红”八项措施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3〕1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精神,助力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服务保障八项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开展法律知识网络培训。举办“开工第一课”讲座,以线上授课方式对全省企业职工进行复工复产安全培训;以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题,采取视频讲座形式,每个月选择一部法律法规对全省企业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法治意识,树牢依法经营的思想。

  二是简化优化复工复产验收。对于自行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安全指导,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自行复工复产;对于确需政府部门组织复工复产验收的,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简化验收程序,优化验收方式,已经验收通过,即可复工复产。因违法被责令停工停产的,不在此列。

  三是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指导。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硝酸铵、硝化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以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指导服务,为企业把脉问诊,排查治理风险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四是加紧快办政务审批事项。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延迟换证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服务,加强提醒指导,实行收到即审、即受即办。对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政务审批系统申报或者线下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事项,在严把安全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加班快审,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力促建设项目早开工、企业早复产。

  五是督促培训机构提高服务效能。针对节后安全培训需求量大,督促培训考试机构优化登记程序,增加培训考试班次,协助制订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方案,积极开展上门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鼓励引导安全培训机构减免安全培训考试费用,支持省辖市对2023年3月31日前参加特种作业考试的人员减少或者免除考试费用。

  六是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第一批)》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主动采取督促、建议、提示、辅导等行政指导方式,通过线上、线下指导行政相对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依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执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措施;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给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咨询。在官网设置“应急科普”专栏,发布节后复工复产风险告知提醒、安全生产科普小知识等,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案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通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热线,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八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分类分步在全省各类企业和重点场所设置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认真受理核查举报事项,对符合举报奖励的,按相关政策及时兑现。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