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
冬春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为切实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的救助工作,防止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因灾返贫、致贫,保障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1月4日,嵩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议,16个乡(镇)分管副职和具体负责冬春救助人员、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受灾乡(镇)要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二要加大资金投入,履行主体责任。各受灾乡(镇)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加大本级救灾资金投入,按规定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三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受灾乡(镇)要根据安排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直达受灾群众,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
会议重点对今年冬春救助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和实施阶段划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申救助标准,严格按照前期上报的需救助人员台账进行资金和物资发放。
会议强调,各受灾乡(镇)要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准确把握上报的时间节点,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受灾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