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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时间:2022-12-23 来源:商丘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12月21日,商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主要分为各县(市、区)政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三个方面,聚焦消防、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七个重点领域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基层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要求,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调度、“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要形成整改闭环,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治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

  目前,市安委会已明确成立煤矿、住房城乡建设、燃气和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危化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23个,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