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打印】

【字体: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2-09-19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分享:


被处罚人

信阳市博文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MA46RW766H

案件名称

信阳市博文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培训档案、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应急罚〔2022〕1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9.13

处罚结果

罚款12000元

处罚事由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8月16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对信阳市博文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2年特种作业人员初审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第16期和特种作业人员换证低压电工作业第01期培训班未建立培训档案,张经纬、王健、金同庆三人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失效,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

处罚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第十五条,《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通知》(豫应急办〔2020〕89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豫安监管(2012)98号)第九条。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