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打印】

【字体: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2-08-23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分享:


被处罚人

湖南安康友诚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PPLAUX6

案件名称

湖南安康友诚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项目组组成人员不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按规定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应急罚〔2022〕10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8.9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壹万伍仟元罚款

处罚事由

2022年6月15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对湖南安康友诚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过程中,抽查评价报告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该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第176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评价项目组中未配备“化工机械”专业能力的安全评价师,安全评价项目组组成人员不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2.该公司《河南永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手性药物中间体及香精香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第176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济源下冶铝土矿十一采区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处罚依据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三十条第(四)项、第()项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