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
〔2022〕17号
时间:2022-08-16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辉县市永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省辖市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备注 |
1 | 新乡市 | 辉县市永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豫G)WH安许证字〔2019〕00267 | 2022.8.29 | 企业终止生产活动,申请注销 | 企业通过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申请注销 |
2 | 新乡市 | 辉县市润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豫G)WH安许证字〔2019〕00290 | 2022.5.27 | 企业终止生产活动,申请注销 | 企业通过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