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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安委办 [2022] 5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1日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通知

豫安委办 [2022] 5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豫、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全省将于6月1日至30日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乡镇 (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集中宣讲,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全省宣讲小分队。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当前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意见贯彻落实,宣传解读《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深入报道各地推进举措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凝心聚力,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以推动“第一责任人”知法明责、守法履责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活动。要厘清企业经营管理关系,生产经营的实际决策者必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法律知识培训,编制发放《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确保“第一责任人”知晓权利义务,明白法定职责。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活动和“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创新宣传活动方式方法,分层分级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疫情和行业实际,灵活选择线上、线下形式,创新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把法律普及和日常宣传紧密融合。要丰富活动内容,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修订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和传播优势,全方位营造活动声势。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公民安全意识素养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暑期应急公开课”活动,学习应急自救、风险防范、生活安全、防灾避险等知识。举办应急管理局长防汛工作访谈活动,通过访谈让群众了解本地应急防汛工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响应、应急演练、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开展第14届河南安全杯知识竞赛,并举办网上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劝导员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安全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 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安委办下发一批警示教育片和安全警示微电影,各地市、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地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以作业岗位为重点的应急处置演练;各地居民小区、学校、农村等要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逃生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六、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宣传基层基础安全生产成效经验

  今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媒体采风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与本省主流媒体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新闻宣传,组织条线记者赴基层工作一线采访,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深化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自建房安全,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25日前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刚 李玉龙0371-65919722(带传真);电子邮箱:hnaqy2017@163.com;通讯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437室o

  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2年5月6日



附件下载:河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月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