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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5-06 来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分享:

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br>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社会团体及个人: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2年5月7日至6月7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主题

  参赛作品须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创作重点,展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人和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范围

  1.文章类。文体不限,语言精练、突出主题,注重发掘、展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者的风采、先进事迹或典型经验,具有说服力及感召力。

  2.视频动画类。包括公益宣传片、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等,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全面立体展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平面设计类。包括宣传海报、手抄报、绘画、书法、摄影、图解、漫画等,知识内涵丰富,可读性强,通俗易懂。

  4.新媒体类。包括H5、在线游戏等新媒体作品。

  (二)作品格式及要求

  1.作品的制作方式和形式内容等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作品内容完整、构思新颖,符合活动主题。作品积极向上,充分展示参赛作品单位及个人的奉献、严谨与担当,传递正能量。

  2.视频动画类作品须满足分辨率为1920×1080,画面无拉毛、脏镜头、晃动画面、吃字、吞字、夹帧等;平面设计类产品要求上传高清版,要求格式为JPG或PNG,单幅作品不小于1M不大于5M,需提交相应创作说明。

  三、参与主体

  河南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河南省各市、县减灾委,以及社会团体、个人。

  四、评选流程

  活动分为海选、入选、专家评审三个阶段。所有征集作品通过第一轮海选后,由评委会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作品参与专家评审,最后由专家评审组确定获奖作品,并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相关平台上展示。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每位获证书及价值2000元防灾减灾应急包;

  二等奖20名,每位获证书及价值1000元防灾减灾应急包;

  三等奖60名,每位获证书及价值500元防灾减灾应急包;

  优秀奖200名,每位获价值200元防灾减灾应急包。

  1.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征集作品数量过少、质量较差,组委会有调整奖项数量、空缺个别奖项的权利。

  2.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组委会将奖品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作品主创人员不止一人的,将奖品和获奖证书交付《征集报名表》中“联系人”一栏的人员。

  六、时间安排

  5月7日~6月7日,收集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6月10日~6月30日,作品在线展示

  7月1日~7月10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7月15日~8月20日,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公示评审结果,并将获奖作品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或微信公众平台展示

  七、评委会人员组成

  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八、作品提交

  1.提交方式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征集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或盖章扫描件)《授权书》(电子版及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参赛者作品电子版须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的专属悬挂页面进行上传报名,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办公地点。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投稿人务必在《征集报名表》中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6月7日。

  2.联系人及地址:

  黄先生 0371-65915109

  张先生 0371-65919880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省应急厅 河南省减灾委办公室

  九、相关声明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为避免应征作品在征集中产生的版权纠纷,如遇相同或相似的参赛作品,以先投稿者为准。

  2.应征者须保证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征集人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征集人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征集期间,征集人可对部分优秀参赛作品无偿进行媒体用途的宣传和曝光。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人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参与本次大赛的未获奖作品,需应征者自行去除相关信息方可另作他用。如借本活动名义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将由应征者承担,征集人将保留追究的权利。征集人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发放奖品外,将不再向参选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5.由征集人向应征者提供的任何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资料,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归征集人所有。

  6.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7.河南省减灾委办公室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活动组织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展示本地区本系统工作亮点的重要窗口,作为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作品创作,保证质量数量,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二)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可通过征集遴选、专题宣传等形式,动员本地区本系统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充分挖掘基层一线创作潜力,创作一批优秀作品。

  (三)做好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活动支持力度,做好相关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作品征集展播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