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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办 [2022] 40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汛期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2] 40号

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全国矿山安全防范暨防治水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省2022年度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出做好防汛五项工作

  受去年强降雨影响,全省地下水位上升、土壤饱和度增加,加之今年我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黄河中下游地区雨水预计偏多两到五成,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汛期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把汛期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突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督促企业在汛前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和联合应急演练,提升企业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工作,督促尾矿库和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研究措施、检查包保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做好信息化在线监测联网对接工作,确保各地于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分别实现尾矿库“头顶库”和所有尾矿库的联网对接,并统筹推进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位移监测等数据的联网对接;突出做好汛期应急救援队伍的预置配备工作,每个非煤矿山企业要至少预置配备1个应急救援队,确保紧急情况下“找得来、应得急”。

  二、提前排查,精准防控汛期安全风险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汛期专项排查方案,分类开展汛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采空区、地表塌陷裂缝区和废弃井口封堵,安全出口畅通,井下排水沟、井底水仓清淤,泵房水泵、管阀、供电设备和线路检查维护,排水泵联合试运转,以及采掘作业探放水管理等情况。尾矿库要重点排查坝体和排洪设施完好性,排洪系统质量检测,“三级库长”公示,“一库一策”方案编制,调洪演算,应急救援协议签订,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等情况。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采场、排土场周边截排水沟(渠)设施,排水设备维护保养和运行,边坡参数与设计符合性等情况。石油天然气企业要重点排查站场汛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防洪工程险点治理,排涝提升设施维护试运,防汛物资储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检测检验等情况。卤水开采企业要重点排查厂区防洪、供电,卤水罐防雷设施、道路巡查维护等情况。

  三、分级负责,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各市县级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重点,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汛期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县级应急管理局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抽查,并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异地执法互查;省应急管理厅将派出四个督查组对各地汛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和分组情况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汛期应急联动工作

  (一)加强联合应急响应能力。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会商研判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要按照“一市县一演练、一乡镇一演练、一矿山一演练”原则,在入汛前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满足应急救援要求的应急抢险道路,预置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极端天气强制停产撤人制度,迅速科学应对各类险情。

  (二)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要严格落实部门值班值守制度,同时及时调度非煤矿山企业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各市级应急管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于5月10日前将汛期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名单,每月25日前将月度汛期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鑫 0371-65919733

  电子邮箱:hnsyjtksc@126.com

  附件:1.汛期安全生产督查表

  2.省应急管理厅督查组名单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汛期安全生产督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