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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 [2022] 2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09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豫应急 [2022] 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1月4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有关安排部署,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行业、聚焦重点企业、聚焦重点违法行为、聚焦重点时段,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契机,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坚持重点必查。科学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固定周期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时可不受监督检查计划、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监督检查科学有效。

  (三)坚持协同高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密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执法人员、时间、对象,确保资源优化、协同高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异地执法时,加强部门间联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三、检查安排

  省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要求,对中央驻豫、省管企业总部和省厅直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总部时可抽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一)重点检查。省厅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将地下矿山、“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等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

  (二)“双随机”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照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安全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工作统筹安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

  2021年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执法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要求,定期对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围绕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检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应用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可与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同监督检查,跟进指导。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文〔2019〕62号),全厅机关实有行政在编人员201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6个,人员65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 51名。其中,安全生产执法局16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13名,占在册人数81%;非专门执法机构49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38名,占在册人数的78%。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12648个,其中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4068个、其他执法工作日3549个、非执法工作日5031个。

  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计划监督检查185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单位84家,一般检查单位5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20家,安全培训机构30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计划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后,根据行业领域特点、任务要求,科学统筹落实检查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做到照单检查、上线入网、闭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保障。结合执法队伍人员现状,配齐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抓好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附件:1.执法工作日测算

  2.安全生产执法局检查单位名录

  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处检查单位名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检查单位名录

  5.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检查单位名录

  6.宣传训练处检查单位名录

  7.规划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检查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