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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时间:2021-12-31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省应急厅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积极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要求,今年3月30日,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豫应急办〔2021〕29号),从总体要求、具体安排(包含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数量、各部门月度抽查数量等)、抽查事项、检查实施、结果公示及运用、有关要求等方面对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年计划对102家企业实施“双随机”方式监督检查。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前,我厅对“两库一单”进行维护,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随机抽查对象161家,执法人员52名。我厅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02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百分之百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人员也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按照《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应急〔2021〕35号), 对5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目前,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检查任务,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