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1-12-29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被处罚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24114097N |
案件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中控可然气体报警控制器未配备不间断电源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应急罚[2021]10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11.10 |
处罚结果 | 罚款13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 10月21日,我厅行政执法人员慕文胜、丁峰在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中控可然气体报警控制器未配备不间断电源。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