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党委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2月27日,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吴忠华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暨厅长办公会议,集中学习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研究了我厅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审计法》自施行以来,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审计法修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扩大了审计监督范围,强化审计监督责任,全面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对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审计法》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把《审计法》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学法的必备内容,深入学习领会,掌握精神实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过学习,要树立“三种意识”。一要牢固树立审计意识。深刻认识审计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不仅要学好《审计法》,更要自觉严格遵守《审计法》。二要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始终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好作风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三要牢固树立责任风险意识。要自觉把《审计法》有关规定落实到工作当中,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各项审计法规和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对审计等监管部门提出来的问题,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把它看成是对自身工作、对部门工作的一种衡量,视为对工作的一种警示。要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我厅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省应急厅在郑的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