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召开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推广应用工作培训会议
11月12日,省应急厅召开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对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运用进行技术培训。厅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应急资源和防灾避险手段,在重大灾害事故防范准备、抢险救援、过渡安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深刻认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要性,主动适应新发展新要求,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制度标准、规划建设、体系构建、运维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一是合理规划,有序推进。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新建城乡公共建筑和场地空间规划前置,有计划高质量推进建设。二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及改(扩)建工程,尽快建成一批避难场所;要通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覆盖面。三是强化管理运维,为使用做好准备。要指导督促产权单位、运维单位在应急设施维护、物资储备、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平灾功能快速转换使用。
就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准确掌握情况,组织好信息录入;要明确内部业务承担科室和工作人员,落实本级系统管理员和审核员,做好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维护;要做好指导督促和实地抽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确保2021年底前我省应急避难场所数据信息全部上线运行。
会议邀请避难场所信息系统研发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使用操作和运行维护进行了操作培训。省应急厅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避难场所运维单位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